廊金复〔2024〕72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三河支公司的请示》(冀太保寿〔2024〕14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公司。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告。
四、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廊坊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8月9日杠杆配资炒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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